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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检察院公诉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9-04-17 11:45: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近日,经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5个月。

被告人王某与出借人周某、担保人高某(王某妻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建阳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确定王某应于2016年1月8日向周某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130000元及相应利息,担保人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到期后俩人均未履行,周某遂于2016年1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并制作执行通知书送达王某、高某履行义务,王某及高某仍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

2016年4月13日,法院三发执行裁定书及公告,对王某、高某共有的店面及房屋予以查封、拍卖,并责令王某、高某于2016年7月15日前迁出该房屋。至案发,王某及高某都未从该房屋迁出,致使裁定无法执行。

2018年10月27日,王某在浙江被民警抓获。近日,经建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钱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