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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法院通报五起危害安全典型案例

2019-04-18 11:53: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8日讯  曹某明等五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沾染废矿物油的危险废物100吨以上,后果特别严重的污染环境案;钟某等五被告人均为“职业取款人”,涉案金额逾百万元的电信诈骗案……4月15日,寿宁法院召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新闻发布会,公布涉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五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该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工作情况、协助政府统筹解决企业债权债务、职工安置、劳动争议等,有效处理2个楼盘一房多卖、协助办证工作情况,并就热点问题现场解答。

据了解,2018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危害安全的刑事案件157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45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9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0件,职务犯罪6件。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保持打击各类安全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宁德长安网记者 黄连清 通讯员 黄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