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8号:2021年起福建高考不分文理 实行“3+1+2”模式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 卓少锋(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发布人: 林和平(福建省教育厅厅长) 李 迅(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明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内 容: 通报《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总体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卓少锋提示: 深化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对于促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为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记者朋友多关注聚焦,为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顺利执行,营造更为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4日讯 4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具体情况。 今年2月,我省被确定为第三批改革试点的省份。《实施方案》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对科目要求、考核安排及院校录取方式进行了明确。 在科目设置方面,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这个科目设置,可以简称为“3+1+2”模式。 发布会现场 在考试安排方面,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在考试成绩方面,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也就是: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办法,第三批启动高考改革的8个省市采用统一方案。 在招生录取方式方面,2021年起,高等学校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高职院校对中职和普高学校毕业生采取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方面,高职院校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方面,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记者 魏青 谢梦远 吴怡星/文 张炎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