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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有个温暖归途

2019-05-09 12:57: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9日讯 青春期是人生重要的一个十字路口,如何让这些徘徊在青春路口前的年轻人安全地走过这个路口,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自1998年成立“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检察,关爱明天,切实维权”的宗旨,把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作为检察工作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该院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等单位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18年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7年)。

日前,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被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

构建专业队伍

保障办案质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012年9月,湖里区检察院成立未检室,牵头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明确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被害人是在校生的犯罪案件以及共同犯罪中有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确定为未检室的受案范围,实现“捕、诉、监、帮、防”一体化。2014年、2017年两次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其中探索引进专业化社工服务助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构建的工作,获得团中央权益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的一致好评。2017年 ,湖里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层联系点。

检察专业化机构是熔炉,专业化办案是磨砺,专业化人才是基石,而涵盖这些内容的队伍专业化建设已成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核心动力。

2018年,湖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7岁女童被猥亵案中,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女童进行三个疗程的心理疏导,缓解了因受侵害给女童心理及精神方面造成的伤害,并教授被侵害女童的家长如何有效引导女童,促成了女童逐渐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数据显示,2016-2018年,湖里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81件96人,提起公诉83件96人。

大胆创新

“3+N”办案模式

2016年起,湖里区检察院探索实行未成年人案件“3+N”办案模式。即由1名检察官负责同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捕、诉、监、帮、防工作,促进未检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化;由1名专业心理咨询师负责同一起案件的心理矫治,有效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实现错误认知的矫正和不良情绪的疏导;由一名专业社工负责同一起案件的行为矫治,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偏差行为和态度。“N”则是指整合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等多方社会资源,共与23家机构单位建立或者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同个体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学习文化知识、培训就业技能、资金救济等帮助举措,建立有效的社会化帮扶体系,有效提升帮扶教育效果。2017年,该办案模式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正面的引导,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你们没有放弃我,我今后一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回馈社会,这也是对我自己过错的救赎……”

2018年12月,一封来自小齐的信,让冬日的未检室充满了暖意。

小齐是一名刚满18周岁的大一学生。由于父母高中过于严厉的管制,小齐进入大学后长期混迹于网上的嘻哈文化圈,受圈内人的影响开始尝试大麻,为与网友维系所谓兄弟情分,禁不住网友一再要求,将自己买来体验的极少量大麻转售给网友,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综合考虑本案的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学校监管条件等,检察官在对小齐依法不起诉之后,为了确保其从此远离毒品,积极面对生活,又联合心灵空间、社工组织对其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案后帮扶。

“我们是检察官也是孩子的母亲,未成年人处于心智、人格发展成熟过程中,可塑性很强。”未检室负责人代检察官说,未成年人司法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以帮助未成年人复归社会为最终目的。

数据显示,2016-2018年,湖里区检察院通过“3+N”观护机制帮扶54人次,对4人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