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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公安局推进“亮灯见警”巡逻勤务机制改革

2019-05-17 11:02: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看到警灯会有一种安全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夜越来越深,走在石狮市的街上,却丝毫没有一丝的不安与害怕。因为无论走到哪里,总能看见闪烁的警灯,一闪一闪的警灯,给人带来更深刻的安全感。这份越发明显的安全感,离不开石狮市公安局的努力与创新。
 
2018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推进治安“三级巡防”体系改革,有效整合巡防资源,优化“点面结合、动中备勤、徒步巡防”的武装巡逻举措,实现“街面有巡逻、小巷有联防”的城乡治安巡防新态势。2019年,该局深入开展“亮灯见警”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将警灯、警车、警力摆上路面,全力做实打击犯罪、压降案件、服务群众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289起,同比下降20.3%;共破获各类现行刑事案件629起,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50名。
 
警车巡逻,警灯闪烁,在群众眼里是安全、是温暖,因而“亮灯见警”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今年初,石狮市委政法委和石狮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石狮市“亮灯见警·2019”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下发后,石狮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专题部署研究,结合实际制定了《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亮灯见警·2019”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明确“亮灯见警”为“一把手”工程,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14个派出所所长、128个村级联防队队长,先后上路开展巡逻工作,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亮灯见警”人人参与的氛围。
 
深化“亮灯见警”工程是全局性工作,各警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巡特警反恐大队与各警种和派出所密切协作,建立无缝衔接、快速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所有力量快速集结、高效处置;指挥中心对辖区治安状况进行实时、全面研判,为“亮灯见警”调整警力部署、明确防控重点提供决策保障。同时,依托石狮市“城安系统”开展网上巡逻,与网下社会面巡逻形成互补,及时巡查、发现、解决各类问题隐患;各派出所确保社区警务室有人值守、警灯闪烁;还明确了村级巡防队伍作为石狮市群防群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自为阵”向“共同联防”转变,形成了大群防、大联动的平安工作格局。
 
“看到警灯会有一种安全感。”家住石狮市子芳路的刘女士说,对犯罪分子而言,这是一种很好的震慑作用。
 
3月28日22时许,宝盖派出所巡防民警在宝盖镇上浦村石狮大道附近巡逻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汽油味,民警根据气味的方向在附近当场查获一起非法买卖柴油的案件,并当场抓获非法买卖柴油的嫌疑人刘某,当场扣押940公斤柴油。
 
石狮市公安局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亮灯见警”工程。所有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必须安装警灯,内部物业保安必须配备肩警灯开展巡逻。所有场所行业保安、门卫等力量必须配备肩警灯。市、镇、村三级巡防队队员必须配备肩警灯,做到“上岗即亮灯”。截至目前,全市128个村(社区)409名巡防队员肩警灯配备率、夜间上岗人员亮灯率均达100%。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陈庆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