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

2019-05-17 11:43: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5月15日上午8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广场上,11辆警车,50余名执行干警齐整列队、蓄势待发。在该院副院长高智辉的带队下,执行干警奔赴晋江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由泉州中院执行局和晋江法院联合开展。
 
8时30分,执行人员一行来到址在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的被执行人泉州市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现场查封、张贴搬迁公告。
 
随后,先后到被执行人福建某模具公司、晋江某五金工艺公司,拘传相关人员配合调查,并到被执行人晋江某化纤织造公司,依法拘留法定代表人丁某。
 
10时30分,执行人员一行来到位于晋江良种场的福建某高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我今天还没有看到老板。”在该公司三楼,一名员工告诉执行人员。然而,执行人员经过寻找,在角落的一间办公室发现了被执行人许某铭。
 
就在准备离开时,执行人员突然在该公司顶层发现了一套上千平方米“空中别墅”,别墅内部装修十分豪华,会客室、休闲娱乐厅等兼备,KTV设施等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庭院后除了种有一些花草树木,还有菜园、假山等,而许某铭的母亲被执行人蔡某姗正在里面。
 
据执行人员介绍,2017年4月29日起,福建某高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归还到期贷款为由,先后三次向申请人晋江某银行贷款共计3868万元。3笔贷款均由该公司提供位于晋江良种场的自有工业厂房抵押,并追加许某铭、许某聪、蔡某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贷款自去年3月21日起欠息。2018年11月,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福建某高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晋江某银行3868万元及利息,许某铭、许某聪、蔡某姗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因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执行干警现场对许某铭、蔡某姗采取拘留措施。
 
离开晋江市良种场,执行人员又赶往晋江某化工贸易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向泉州某银行借款6595万元,借款到期后未依约还款。今年1月10日,泉州仲裁委员会裁决晋江市某化工贸易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595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复利,陈某生、吴某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此后,被执行人未申报财产,未能积极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也没有配合法院开展评估拍卖工作,导致标的无评估可能无法顺利进行。
 
11时许,执行人员在该公司见到了被执行人陈某生。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陈某生与泉州某银行经过协商,达成协议。陈某生签订“还款承诺书”承诺:今年5月至10月,每月还款本金20万元,并在上述还款期间内自行寻找买家处置抵押物,用于归还上述债务。
 
本次行动持续近8个小时,共执行案件9起,拘留5人,拘传12人,查封财产12宗,执行和解1件。

(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