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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挽回国有财产

2019-07-26 11:39: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6日讯 近日,平和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县农业局、发改局违规审批通过某养猪专业合作社申请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补贴60万元,被违规套取的补贴资金尚未依法收回。

为防止国有财产流失,该院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调查认定,二部门在审核证件筛选报送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遂向两部门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补贴42万元,并取消已获批未发放的18万元指标。

之后,平和县农业局、发改局采纳检察建议,立即向该合作社发出联合通知书要求退还不符合条件补贴资金。最终,该合作社违规获批的补贴资金60万元按时全部收缴到县财政局账户。

(叶宏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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