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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2018年度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2019-07-31 15:45: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例一:老茶厂陷经营困境 创新模式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基本案情】

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茶厂)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三大国营茶厂之一,系福建安溪铁观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观音集团)全资子公司。因近年来消费环境变化和市场调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担保链断裂等因素,铁观音集团和安溪茶厂陷入资金和经营困境。2016年,泉州中院分别受理铁观音集团及安溪茶厂重整案。

【审理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泉州中院合计化解两案金融债权约5.8亿元,并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引入北京和君三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铁观音集团增资2.2亿元,持有铁观音集团股权76.2%,原股东的股权稀释为23.8%;铁观音集团普通债权清偿率7.54%(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清偿率30%),比清算条件下的清偿率提高三倍;安溪茶厂普通债权清偿率16%(其中10万元以下部分清偿率40%),两案重整计划草案均获得高票通过。2016年11月,泉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7年8月,重组方投资全部到位,后泉州中院裁定确认两案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8年6月,安溪茶厂对符合重整计划约定的债权人追加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增加为18.46%。 ?

【典型意义】

本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国法院破产典型案例。本案的重整成功使 “安溪铁观音集团”这一著名商号得以保留,带动茶农、茶配套生产商、茶叶营销加盟商相关产业发展;且投资方“互联网+”思维模式、合伙制商业模式、“制茶大师工作室”等创新模式的引入,对传统农业企业从营销模式、产品定位、科研创新等方面进行升级转型。同时,本案的重组方案实现各方利益平衡与保护,并对关联企业重整进行创新,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案例二:企业破产内部矛盾重重 “预重整”促债权公平受偿

【基本案情】

2011年,厦门亲亲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亲公司)对外多方借债建设新办公大楼,但此后因相关建筑手续欠缺,工期拖延,办公大楼建成后无法办理产权手续,民间借贷成本步步增高,导致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建筑商、民间借贷债权人等纷纷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因新办公大楼为违章建筑,执行案件难以推进,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执行法院经执转破程序将案件移送厦门中院民六庭进行破产立案审查。2017年11月,厦门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亲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审理情况】

经法院协调、走访、听证后,明确本案的审理方向为推动企业由执行转破产立案后的清算程序向重整程序转化。由于企业已无生产经营、债权人与债务人矛盾重重,暂无外部重组方自愿参与破产重整,法院在破产立案后,决定在清算程序中创造性地运用预重整。经过多方沟通论证,厦门中院最终指导管理人拟定了以引进战略投资人、“债转股”、部分资产先行剥离处置、以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为核心内容的预重整计划草案。2018年8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表决顺利通过,厦门中院遂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系福建法院首例运用“预重整”审判方法的执行转破产清算转重整典型案例。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以市场化为导向,灵活运用清算、重整及和解制度,做到因企施策;并充分发挥债权人自发组织的作用,努力争取对重整积极意义的共识;同时运用预重整的成本与效率优势,对后续重整程序的正式启动做足准备。本案重整成功后,消解了亲亲公司上百件“执行不能”积案,实现了3亿多债权的公平受偿,化解了债权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各种矛盾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