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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相距千里的“跨域”调解

2019-08-01 10:33: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现本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是否同意?” “同意。”“同意。”7月31日上午,在石狮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志生的主持下,一起跨省离婚案件通过跨域平台远程开庭进行调解。这是今年以来石狮法院跨省调解的首例离婚案件。

2012年,来自四川省的熊某(男)与长住石狮市的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1月办理登记手续。两人共同生活一年多以后,熊某便回到四川老家,双方感情日渐疏远。近期,熊某以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向重庆渝北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王某长住石狮市,重庆渝北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至石狮法院。

考虑到熊某目前远在四川省,相隔千里,来回奔波将耗费大量时间和费用,承办该案的吴志生主动向原、被告双方提出采用远程视频庭审的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赞同。

当天上午9时30分,熊某在四川省渠县加禾乡某村的家中通过手机视频参与庭审,此时被告王某已在石狮法院的科技法庭准备就绪。通过现代科技法庭信息技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实现“同框入镜”。

审理过程中,书记员熟练地切换视频展示窗口,答辩、质证、陈述等环节井然有序。上午10时20分许,法官落下法槌,宣布闭庭。不到一个小时,让两个相距千里的当事人实现“虽未谋面,但案结事了”。

“石狮外来务工人员多,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不同法院辖区的,法院可以组织进行跨域庭审、跨域调解。通过跨域服务,可以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 承办该案的吴志生介绍。

记者了解到,目前,石狮法院的“跨域”诉讼服务范围已从泉州区域扩展到全国各地,无论当事人身处何地,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参与石狮法院的庭审或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组织黑龙江、河南、四川等地的当事人参与庭审、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因空间距离产生的不便,节减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的时间,深受当事人的好评。今年以来,已通过科技法庭跨域庭审案件336件,跨省域调解3件。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