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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清流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升级版

2019-08-02 11:56: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新时代 新乡贤 新动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近年来,清流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探索实施乡贤回归社会治理工程,引入乡贤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清流”建设。

探索实施乡贤回归社会治理工程

林畲镇某村的张某兄弟俩近日因与母亲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得知情况后林畲司法所长黄前辉联系了镇乡贤理事会会长邱志融,人民调解员舒泉养等人马上下村进行现场调解。在对两兄弟进行了相关法律教育和一番“情理”说服劝导后,兄弟俩在对母亲的赡养上达成一致协议,老母亲也对调解结果点头表示满意,一家人关系和好如初。

司法牵头,乡贤助力,携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这样的场景如今在清流已是常见的一幕。

据了解,清流县龙津镇于2018年成立首个乡贤理事会,73名乡贤在乡镇的审核后加入理事会。这些乡贤分别是来自于辖区各村居的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或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群众信服的人,成为一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随后,各乡镇相继成立乡贤理事会,致力打造一批新乡贤队伍,发挥他们德治、善治的力量,运用到矛盾纠纷调处中去,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乡贤调解”的良性局面。

林畲镇乡贤理事会会长邱志融,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热心公益,在被推选为乡贤理事会会长之前,就一直协助司法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几年前,林畲镇毛泽东旧居红色遗址群项目建设掀开大幕,邱志融带头签约,将自家的柴火屋拆掉,助力项目建设。不仅如此,他还担任项目调解员,与司法所长黄前辉等人在村里积极开展征迁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工作。在他们的努力带动下,不到半年就完成全部征迁工作。

乡贤参与调解,没有报酬,但是邱志融却说:“我们都是老人了,党和政府还能想起我们,认为我们还能继续为社会作贡献,我们感觉还有社会价值,大家心里都很自豪,虽然不给钱,也都争先恐后地想成为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