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赖钟靖:坚守初心的公诉人

2019-08-09 11:21: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9日讯 8月5日,夜幕降临,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里,依旧灯火通明,公诉科长赖钟靖伴着成堆卷宗,伏首案前。

“在外人看来,公诉人有着无限风光的一面,但外人看不到的是公诉人的付出。”公诉科副科长石志敏说,赖钟靖把自己长年累月埋首于成堆的案卷中,既有盗窃、故意伤害这样的“小案”,也有案值过亿元的特大经济案件;既有官员贪污受贿案,也有虚假诉讼案等一批新罪名案件。对于所承办的案件,赖钟靖查微析疑,不枉不纵,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起错漏,所承办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展开,作为梅列检察院扫黑办的负责人,压在赖钟靖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不久前,该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嫌疑人吴某、廖某等人得知某国有企业欲高价承租辖区某城中村的一块土地后,和村里签订了该地块的承包协议,并组织数名刑满释放人员对该地块上拒不搬迁的村民,通过殴打、恐吓、强拆房屋等手段,逼迫他们同意搬迁。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赖钟靖和同事们第一时间介入此案,详细听取侦查人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介绍,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对案件侦查取证方向、重要证据固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本案初步认定的罪名和涉恶犯罪的特征,指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资料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在我们眼里,根本就没有他啃不下的硬骨头。”赖钟靖的徒弟——年轻干警洪翊君说。去年在办理尤溪县交通局原局长陈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中,面对多达60余册的卷宗材料,赖钟靖加班加点、认真阅卷,讯问嫌疑人,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对每一个违法事实、每一个证据都认真核对、查实。在他和办案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之下,该案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认定陈某某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在赖钟靖看来,案件有大小难易之分,可公诉人却不应该区别对待。“越是小的案件,越要审慎对待,把握好罪与非罪的界限。”

不久前,赖钟靖受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非法持有的一把改制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陈某某对其非法持有改制射钉枪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也提供了该把改制射钉枪经鉴定为枪支的鉴定意见。

“初步看,这属于较简单的案件。”但是赖钟靖并未放松警惕,他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却发现侦查人员在查扣该把改制射钉枪时,弹膛体处缺失拉壳钩,侦查人员就根据嫌疑人描述的形状、特点,在该把改制射钉枪弹膛体处加装一半圆金属垫片并送检,从而才得出了该改制射钉枪是枪支的鉴定意见。

“加装半圆金属垫片的行为是否影响枪支的认定?”细心的赖钟靖留了一个心眼,要求鉴定机构补充说明此事。后公安机关将没有加装半圆金属垫片的改制射钉枪送交上一级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经鉴定该改制射钉枪零件缺失,无法进行射击实验,无法确定是否为枪支。鉴定意见作出后,该案最终被撤回,陈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执法更要普法,是赖钟靖始终坚守的办案原则,特别是在办理涉众、涉访等敏感案件时,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他总是积极寻找妥善的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止诉息争。不久前,赖钟靖承办方某某、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达3.65亿元,被骗群众近百人。赖钟靖带领办案团队,先后多次对被害人群体开展沟通引导和以案释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既然走上了公诉这条路,就不能半途而废,我喜欢站在公诉席上惩恶扬善、播撒正义阳光的那种感觉。”踏上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征程,赖钟靖将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执着耕耘,坚守初心,践行使命。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彭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