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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法院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19-08-15 09:54: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维军权 解军难 稳军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没有签借条,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收集有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等,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是较好的朋友,可以让他补打一个借条,若对方实在不愿还款,再及时持借条起诉对方……”8月8日,石狮市人民法院与驻地某部队签订共建协议,并组织法官解答部队官兵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人民军队保家卫国、守疆护土,谁来守护他们?石狮法院用实际行动对此作出了回答。

1999年3月,石狮法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强化司法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年来,该院用心用情用法维军维权,成了“最可爱的人”的坚实后盾。

“三全”强化诉内维权

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此,石狮法院在探索中,创新了涉军维权的“三全”工作机制。

“我们大力推动‘法官工作室’进驻军单位,实现‘全域覆盖’;妥善解决涉军案件,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程护航’;提供特色法律服务,实现预备役、现役军人、退伍老兵及其近亲属等‘全员保障’。”石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明容介绍。

石狮法院在全市全部驻军单位均挂牌成立“法官工作室”,由维军合议庭成员担任驻点法官,各驻军单位也指定一名具有相应法律知识的军官担任法院联络员。通过驻点法官与联络员的沟通联系,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的涉军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

针对涉军案件,该院一律实行“三优先”,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有力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其中,依托法官工作室和部队的法院联络员,及时了解并提前介入涉军苗头性纠纷;在立案大厅设立军人军属立案专窗,提供便捷、专业的立案服务;对涉军案件合议庭均做到快审快结,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着力化解军民矛盾。

今年1月,石狮法院受理了原告吴某与被告庄某离婚纠纷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做调解工作未果后,考虑到本案系军婚,庄某因在部队服役,与吴某聚少离多,又未能注重培养、经营双方感情,导致双方感情产生隔阂、疏离,发生婚姻危机,但双方感情仍存在改善和修复的可能,而吴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庄某存在重大过错。在庄某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婚烟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保护了军婚的稳定性。该案经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在妥善办理涉军案件的同时,该院还在每年的新兵欢送会上,向每个新兵和家属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保证新兵安心服役;为预备役和现役军人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将退伍军人及其近亲属纳入服务对象,为他们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实现了“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