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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银行卡牟利 贪小便宜被判刑

2019-08-15 12:5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近日,经松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某、廖某某因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松溪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经查,2018年9月,被告人周某某伙同被告人廖某某以帮助办理贷款业务或需要使用银行卡为由,找客户和亲朋好友办理包括银行储蓄卡、手机卡、U盾等在内的整套信用卡信息资料,以每套800元价格出售给范某某。其中,周某某、廖某某共同出售3套信用卡信息,周某某单独出售3套,分别获利人民币1600元。另查明,范某某涉嫌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诈骗犯罪活动,日前已被移送松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雪梅 李俊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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