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情侣河滩遇害案”宣判
案发23年前,影响极其恶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0日讯 1996年9月的一个夜晚,光泽县一对情侣郑某某和魏某某漫步在鸾凤乡君山村河滩上。让他们不曾想到的是,罪恶的魔爪突然向他们逼近,那一晚成了二人今生的诀别。 手法凶残,狡猾藏匿,一度让这起骇人听闻的凶案被迷雾笼罩长达23年。经南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该案4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不同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随着法槌落定,这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凶案画上了句号,公平正义在被害人家属心中得以重新归位。 庭审现场 案发 情侣深夜惨遭杀害 李某斌2014年因犯抢劫罪,被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6年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3月,李某斌在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期间主动交代20年前在光泽县君山村河滩抢劫杀害一男一女的犯罪事实。 经查,1996年9月12日晚,被告人彭某荣、李某建、李某斌、李某明4人合谋到光泽县鸾凤乡君山村河滩上抢劫,4人发现一男一女两名被害人(郑某某、魏某某)后,遂对二人实施抢劫,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和河滩上的石块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抢走现金、金项链、银项链、BP机等财物。其间,李某明、李某建轮流奸淫被害人魏某某。后4人怕事情败露,决定杀人灭口,随即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线捆绑两名被害人,并在被害人衣物内塞入石块,将二人扔进河里致其溺水身亡。 2018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荣、李某明、李某建被抓获归案。随后,光泽县检察院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