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8月27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公 告 福关缉公字【2019】0009号 2018年11月9日,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编号为CP002760640PE、收件人为“任秀凤”、收件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头镇开放西路34号”的入境邮件内查获4袋海马干制品,重3470克,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7082181、87082182 联系人:林光慧、林心波 2019年8月27日 认领公告 2019年6月19日凌晨2点许,我所在连江高速出口路段查扣两部车牌号为“闽C93YT8、闽AY1S17”改装货车,分别查扣车上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共计17.42吨。 请闽C93YT8、闽AY1S17改装货车所有人及该批成品油所有人自本公告发起六个月内到我所认领,逾期不来认领,我所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青龙路2号 联系人:陈警官,电话:0591-26232626 连江县公安局敖江派出所 2019年8月2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南平市丰源木业有限公司、南平市丰源物流有限公司、南平市清发贸易有限公司、南平市鑫兰贸易有限公司、南平市长发贸易有限公司、南平市长玉贸易有限公司: 鉴于贵方未能如期归还债款,现债权人田俊菁、张东发、林德珍、于学敏、李辉、张萍萍、古士泳、韩佳栩、李文红、李云霞:已将:借款合同GQFJ000362-1项下全部债权转让给范盛斌。特通知你方自本公告之日起,向债权受让方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田俊菁、张东发、林德珍、于学敏、李辉、张萍萍、古士泳、韩佳栩、李文红、李云霞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苏氏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0015959,现声明作废。 福建苏氏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绿之叶日用品店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3600398091),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绿之叶日用品店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一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为:10015100111064,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建省一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立涵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立涵贸易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城县春荣竹木种植专业合作社2019年8月21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黄春荣 清算组成员:黄盛辉、黄东辉 联系人:黄春荣 联系电话:13685991038 联系地址:连城县朋口镇瑶里村瑶里路43号 连城县春荣竹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福鼎市鼎欣晟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该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625234,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建省福鼎市鼎欣晟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乾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6月21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5084347713W,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073472。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乾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登松 2019年8月27日 章伟: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215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章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7日 鄢秀航: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2155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鄢秀航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7日 魏秀琳: 本院受理(2019)闽0125民初215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魏秀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