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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同安区法院与区司法局签署协同参与乡村治理合作框架协议

2019-09-04 11:00: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4日讯 日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与同安区司法局签署协同参与乡村治理合作框架协议。

据悉,由同安区法院首先倡导并力推的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整合司法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治理中的资源优势,摆脱各自为政、结构松散的治理困境。

记者了解到,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建立递进式的乡村纠纷过滤体系、优化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合作开展农村地区犯罪预防与矫正以及联合开展“乡村治理”课题调研四部分,将促进区法院与区司法局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发挥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当天的签约仪式上,作为首批“联村共治示范点”,东宅村、前格村获授“议理堂”牌匾。“议理堂”系村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既满足农村当事人以乡土义理展开纠纷议事的需要,又在和风细雨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力求从源头上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