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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人民法院四起案件执行款执结到位

2019-09-09 11:32: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日前,在被执行人居住地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协助下,上杭县人民法院成功将四起案件共62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整村搬迁工作也得以顺利进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林某与被告翁某同是旧县镇迳美村人,翁某前后向林某借款两次后迟迟未归还,林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翁某于2018年10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同时因该村目前正根据政府造福工程项目进行整村搬迁工作,翁某作为搬迁户有待分配的搬迁补偿款,双方同意两笔借款均由补偿款予以偿还。

协议生效后,翁某未履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翁某的搬迁补偿款并要求扣划其中的执行款73万余元。但被执行人翁某一再拒绝在搬迁协议上签字,同时翁某及其妻子分别提起执行异议。至此,搬迁工作陷入停滞,法院也未能执行到款项。

执行法官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及困难向分管领导李维贵汇报,李维贵了解情况后依托执行联动机制立即与旧县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在镇党委政府的积极协助下,执行人员与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一同前往被执行人翁某家中做思想工作。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翁某签字同意了搬迁协议,搬迁工作进程得以恢复。

8月14日下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翁某同意一次性将所得搬迁补偿款62万元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并撤回两件执行异议案件,申请人林某放弃其余执行请求。次日下午,62万元搬迁补偿款顺利打入申请人林某账户,四起执行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陈立烽 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