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9月7日公告
公告 仙游县大济胜华古典家具厂: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善球、张洪梅、毛凯、江海勇诉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笫二十三条笫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仙劳仲案[2019]第198-201号)的《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仙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层,电话:0594-6763988)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届满在十日内提出答辩,本委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请在闭庭之日起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9月7日 公告 福州车辆段职工潘挺文(身份证号码:350103198701293119)截止2019年8月7日已连续旷工15天以上且一周年内已累计旷工30天以上,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内到福州车辆段劳动人事科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福记冷库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3MA2Y8J779C),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福记冷库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日记烧烤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壹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50021764,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日记烧烤店 经营者:郑日进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宏伟贸易商行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5月2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429600009985,现声明该执照副本作废。 泰宁县宏伟贸易商行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慧慈光茶叶店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安市慧慈光茶叶店。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慧慈光茶叶店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慧慈光茶叶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81MA32XHQ9XK。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慧慈光茶叶店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永泰县吉速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永泰县吉速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永泰县吉速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惠安溪港茶行不慎遗失惠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19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13505210001608,现声明作废。 惠安溪港茶行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嘀哒酒水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建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4600159864),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嘀哒酒水商行 2019年9月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2019年9月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侨联 联系电话:15860525222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南坑村红楼 漳州市鸿源石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许侨联 副组长:许玮柏 2019年9月7日 遗失声明 连城胜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MA330EQA0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连城胜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7日 卓培松、杨金仙: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修询与被告卓培松、杨金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82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白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9月7日 陈存勋: 本院受理原告程文梢与被告陈存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陈存勋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程文梢款项计人民币96135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4月23日起至陈存勋还清货款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7日 杨爱珠: 本院受理原告程文梢与被告杨爱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杨爱珠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程文梢借款计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付,自2019年4月2日起至杨爱珠还清借款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1民初1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