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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精细化

2019-09-11 10:48: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充分落实

增强侦查监督刚性

法律监督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只有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有效监督侦查机关依法依规行使侦查权,规范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也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的要求。

2018年12月,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林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时,认为侦查人员在侦办该案件时可能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形,遂将监督线索移送诉讼调查办案组。办案组检察官采取调阅卷宗材料、走访派出所、询问办案人等方式自行核实、收集证据。经调查核实后,检察官认为已有的证据足以证明涉案人员薛某存在窝藏、转移毒品的犯罪行为,但侦查人员未认真核对笔录,仅以吸毒进行行政拘留而未予刑事立案侦查,导致薛某在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后潜逃境外无法追诉。因侦查人员未尽审查义务,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该院及时移送侦查人员涉嫌违纪的线索,促成公安局对该案经办民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副所长、所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截至目前,该院行使调查核实权深挖细查办理的案件中可能存在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主动向监察委移送线索15条,目前已促成监察委立案5件。

办案检察官在调阅材料

打通壁垒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针对法院同案不同判、未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问题,福清市检察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在调查高某危险驾驶案法院审判程序可能违法的线索时,福清市检察院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与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全力合作,通过调取相关文书材料、庭审笔录、询问当事人等,认为法院存在决定逮捕违法、适用速裁程序错误、量刑不当等问题。据此,该院对高某危险驾驶一案提出抗诉获得福州市检察院支持。今年6月,该案发回重审。7月,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目前该案已判决。

(石冰莹 周蓉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