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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解忧

2019-09-18 10:0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把脉开方” “对症下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8日讯 “民营企业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解决就业、民生问题的重要力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再一次重申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对于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视。

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大潮,服务民营经济成为了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新课题。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福州市检察机关对症下药,开出了一张张护航民企健康发展的“方子”,2018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主动牵头制定“公检法”三家办理重大涉民营企业刑事、民事、申诉案件会商协作机制,对危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坚决依法快捕快诉,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机制有了,道路通了,民营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从去年以来截止8月底,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04件,提起公诉20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千多万元。

“不能案子办了,企业却垮了”

任某是福州某酒店的负责人,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卷烟销售,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5万元以上。今年6月,任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其企业经营管理受到较大影响。

由于任某是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加之其时民营企业家,根据保护民营企业相关精神,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鼓楼区检察院科长林峰介绍,因此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将该案以诉讼的形式开展审查。

今年7月,该院对任某开启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检务督察员、以及原案承办人、辩护人等参加公开审查。诉讼式审查会上,检务督察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公诉人等一致同意变更任某的强制措施。任某的企业也在随后恢复了正常经营。

“既不能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也不能案子办了,但企业却垮了。”据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介绍,涉企案件往往牵涉面广、影响大,尤其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微企业犹如轻舟横浪,一个浪头都有可能把它击垮,“因此,对于涉民企案件要‘慎刑’,避免机械执法,从而把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减到最小。”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涉民企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坚持每案必审,强化在押民营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启动51件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时对发现的21件不必要、不适于继续羁押情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按照情节轻重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的量化评估,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