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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人同坐 男子生疑打人

2019-09-19 13:35: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明溪一男子谢某,因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将与她一起坐在小轿车后座的钟某打成轻伤。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一起故意伤害罪案,当庭判决被告人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9年4月27日13时许,被告人谢某驾驶摩托车至明溪县雪峰镇时代广场新建公园附近,看到其妻子杨某与被害人钟某同坐在小轿车后排座位。谢某怀疑妻子与钟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从摩托车座椅箱内拿出扳手,用扳手敲打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及驾驶座一侧车窗玻璃。钟某下车后,谢某用扳手敲打钟某的头部、左侧腰部等部位,随后双方相互扭打,扭打过程中扳手被钟某抢走,谢某逃跑至时代广场。尔后,杨某报警。警察到现场后,谢某主动回到现场。经鉴定,钟某伤情为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谅解,均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张平 胡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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