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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港区法院出具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9-09-29 10:27: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法院依王某申请向被申请人陈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禁止陈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泉港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王某和被申请人陈某系夫妻关系。王某称陈某经常无故殴打她,对她实施家庭暴力。2019年9月份,陈某又因琐事对王某进行殴打,致使王某受伤,掉落一颗牙齿,多处部位挫伤,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王某的正常生活。于是,王某向泉港法院书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提供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医院病历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材料、了解案情后,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于案件受理次日向陈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禁止被申请人陈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

(叶绿萱 黄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