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暗号卖汽油 三男子私卖汽油被批准逮捕
2019-09-29 1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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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江三男子以宁德加油站需要购油为由向长乐市某石化储运公司购买了500多万元92号汽油,暗地将石油运到宁德的黑加油站卖给码头船员。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林某、孙某、叶某犯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5月2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为了非法营利,通过中石化连江地区客户经理吴某向长乐市某石化储运公司购买92号汽油,价值约500多万元,非法储存在连江县官坂镇一厂房。林某聘请孙某、叶某将汽油运往宁德市的各码头销售。林某等人通过互通船号、用手电灯光示意等方式将汽油卖给船家。在此期间,林某盈利约24000元人民币,工作人员孙某盈利约24000元人民币、运油司机叶某盈利约10多万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贮存和装运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私自贮存和装运汽油可能危害到社会公众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刘海燕 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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