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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司法利剑 护营商环境

2019-10-09 09:34: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长乐法院打出“组合拳”护航经济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9日讯 福州市长乐区位于闽江口南岸,是我国著名侨乡、国内屈指可数的空海“两港”城市,境内民营经济活跃,是福建省4个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近年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立足民商事审判职能,探索完善各项审判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发展。

诉调对接促进纠纷化解

“多亏法官多次居中调解,我们才能要回货款。”近日,泉州某机电设备公司负责人涂某在谈及与长乐某针织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时,给法官点赞。

原来,双方此前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机电设备公司在针织公司指定地点安装电子围栏。待机电设备公司电子围栏完毕后,双方就布设电子围栏的实际面积和价款产生分歧,针织公司拒绝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长乐法院以在长乐针织经编工业协会的法官法律服务点为依托,多次走访针织公司,促成针织公司负责人达成调解意愿。

“行业协会在调解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与行业协会联合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既充分发挥了协会具备专业优势的特点,又以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方式提高了调解的公信力,使纠纷的调解方式更加多元化。”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调解工作一直被长乐法院视作多元化解矛盾、和谐双方关系、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长乐法院相继在长乐工商联成立长乐非公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法官工作室,在长乐企业家联合会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并建立和完善专职调解员制度,共同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

金融审判务求实效便民

长乐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发现涉案借款合同中绝大部分没有“送达地址确认”的确定条款。这些条款的缺失,导致银行工作人员在告知相对方合同履行相关事项、送达文书时产生困难,一旦借款合同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由于没有确定的送达地址,必然增加送达难度和成本,无谓延长审理周期。

对此,长乐法院向辖区各商业银行发布司法建议书,建议在金融借款合同及与之相关的抵押、保证等合同中增设“送达地址确认”的条款,并将相关内容详细列明,作为合同的一个独立章节。随后,长乐各商业银行充分借鉴吸收建议内容,借款合同纠纷因送达地址不明确导致的送达难问题显著减少。

这仅仅是长乐法院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漏洞与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以及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司法建议的一个缩影。秉承着司法为民的理念,长乐法院在依法推进有序推进金融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风险。

此外,长乐法院还通过采取“放水养鱼”的柔性司法手段,依法把握好涉及企业与金融机构或企业间借款案件的审执尺度,为企业发展创造“后机”,助力企业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债务、股权、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缓和企业生存压力;严厉打击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各类金融行为,切实保护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