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的“漳州密码”
漳州市全面推行“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0日讯 在这里,夜幕归家时能够感受到的安心守护、身处危险时能够感受到的忠诚捍卫、日常出行时能够感受到的贴心服务、走街窜访时能够感受到的幸福守候……这里就是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的发源地——漳州。 近年来,漳州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夯实公安工作基础,创新治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漳州市群众安全感达98.23%,创近年新高。 今年8月6日,漳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推行“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的通知》,为漳州市公安机关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开辟一条适应时代发展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8月份,漳州市芗城区接连发生几起盗窃电瓶车案件,芗城警方经过研判发现作案嫌疑人为同一人,并锁定了嫌疑对象陈某丁。9月19日上午,民警联“龙溪猎鼠队”历经48小时蹲守,终于将陈某丁抓获归案。 “这是一起在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支撑下破获的典型案例。所以一定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调动各方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华安如是说。 据了解,漳州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中的“2”即“二员”,指城乡社区农村的网格员和民警(辅警);“N”是指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即由所在社区(村居)“两委”成员担任的网格员和按“一社区(村居)一警(辅警)”配置的民警(辅警)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专职承担采集基础信息、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加上因地制宜组建的治安巡防队、法律援助队、志愿服务队等若干支专门队伍,组成城乡社区综合治理的一张大网,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漳州市在连续3年刑事警情下降的基础上,刑事警情同比又下降20%、入室盗窃警情下降35%。 芗城区是漳州市城区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的试点单位,平和县则是漳州市乡村网格治理“2+N”模式的试点单位。 “只要群众有需求,就近找‘社区(乡村)110’就能得到有效满足。”黄华安说,“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是我们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的有效抓手。” 今年2月份以来,平和县芦溪镇开始运行“乡村110”网格治理工作模式,推行“‘2+2’乡村110”模式,以行政村网格员、一村一辅警力量为核心,建立由治安巡防队和法律政策服务队组成的“二队”,全面推动网格治理工作。 8月21日19时许,平和县五寨乡庄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为酒店收外卖餐盘,当行经新美村下店组路段与行人庄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庄某和酒店老板,以及被撞行人庄某某就赔偿金产生纠纷。 “乡村110”巡防队获悉后,第一时间介入此事,并多次深入三方家中做工作均无果。9月中旬,“乡村110”巡防队在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交通审判庭和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才将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受害者及时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款。 依托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漳州市公安机关把百姓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解决在家门口,把社区治理的痛点、难点、堵点化解在第一线,推动社区、乡村更加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