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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小屋”办“大事”

2019-10-11 09:4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泰交通事故快调中心“一站式”服务解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1日讯 “别看我们就这间调解室小,群众都夸咱这‘小屋’能办‘大事’。”10月8日,记者来到永泰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调解中心采访时,特邀调解员陈宜辉向记者介绍了去年他调解的一起纠纷。

去年6月25日,某工程公司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因超车加速导致该车运输的钢筋飞出车身,将一旁骑行电动车的赖某撞伤并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赖某家属召集20多人围堵该工程公司项目部,“如果不赔80万元,我们就再叫一百个人把尸体抬过来……”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工地正常生产秩序。

痛失亲人情绪难平,但若任由赖某家属这样闹下去,不仅不能解决矛盾问题,还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信访事件。第二天上午,在了解了事故情况后,永泰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快速调解中心特邀人民调解员陈宜辉决定提前介入调解该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部分,以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调解室里,赖某家属坚持要求工程公司赔偿80万元,而工程公司认为赔偿价格过高,且赖某存在违规骑电动车的嫌疑,双方依旧围绕赔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休。

于是,从事基层调解工作多年的陈宜辉决定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法,分别对当事人从情理、道理、法理角度进行沟通,并邀请永泰法院法官根据相关法规对该案件的赔偿金额进行测算。当天傍晚,陈宜辉组织双方就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事项、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方式逐项列明并核对,一同计算出金赔偿额为52.8万元。眼见赔偿金额有理有据,双方当事人心里都有了底。次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内达成协议,工程公司负责人当场一次性赔偿赖某家属52.8万元,赖某家属承诺今后不再因此事干扰公司正常生产。

“走诉讼程序耽误时间长,项目建设受影响将造成更大损失,没想到快调中心这么快就处理好了,真是名副其实!”工程公司负责人向陈宜辉竖起大拇指。

化纠解纷速度快,双方当事人反响好,赖某一案只是永泰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化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泰县以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主抓手,成立“永泰县专业调解队”负责参与县内21个乡镇重特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调处工作。鉴于该县群众纠纷中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占比较大,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极易引发上访事件,永泰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印发实施《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节实施办法(试行)》,以交警大队为办公地点,试行“特邀调解员+事故处理民警+法官+记录员”的团队办案模式。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不用两边跑,交警大队内调解成功后驻点保险公司直接理赔,“一站式”服务模式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凭借调解员娴熟的调解技巧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交通事故快调中心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缓解了交警、法院办案压力,取得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自2018年4月成立以来,“快调中心”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439起,成功率高达100%。

(本报记者 郭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