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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宫”仍不悔改 惯犯盗窃再获刑

2019-10-12 12:13: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五进宫”盗窃惯犯携带工具先后两次进厂区盗窃电机等零部件,第三次进入时,被工厂员工抓获并扭送长泰公安机关。近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陈某辉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9年4月14日至16日下午,陈某辉先后两次骑黑色无牌摩托车到长泰县经济开发区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用扳手拆卸17个电机、2个安全阀及1个截止阀等物,并载回家中藏匿。

4月18日下午4时许,陈某辉又来到该公司厂房内持气割工具正准备实施盗窃时,被该公司人员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后民警在陈某辉家中查获上述赃物,现已追缴并退还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后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11921元。陈某辉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据查,从2004年7月至2016年2月,陈某辉因犯盗窃罪,先后5次被长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期累计11年7个月。

(黄从余  杨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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