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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厦门市检察院推进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2019-10-16 10:35: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6日讯  近日,龙岩、厦门检察院相继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对推进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10月14日,龙岩市检察院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根据省委编办批复要求,此次改革龙岩市检察院优化调整设立15个内设机构、2个其他机构。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设立负责普通刑事检察、重大刑事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的第一检察部;设立负责职务犯罪检察的第二检察部;设立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第三检察部;设立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四检察部;设立负责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的第五检察部;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部;设立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第七检察部;设立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信息部4个检务保障机构;设立办公室、行政装备处、干部处、宣传和教育培训处4个综合行政机构;设立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2个其他机构。

10月12日,厦门市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开启厦门检察新篇章。据悉,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厦门市检察院重新调整设立1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法警支队。其中,包括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并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专司刑事执行检察的检察部。此外,业务机构名称不再以职责命名,而是按数序统一设置。此次改革一改以往按不同职能和诉讼阶段设置机构、分段办案的做法,实行“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按案件类型和数量重组办案机构,统一履行职能,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

(记者 陈章群 叶蔚蓉 特约记者 陈松树 通讯员 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