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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推行全省首个“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

2019-10-17 10:25: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古树的“安居”加“保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10月16日,福州市永泰法院、永泰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险”之“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永泰法院开展生态司法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

据介绍,此次永泰法院立足县情,与县林业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约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战略合作关系,推行全省首个“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由县林业局联合保险公司对古树名木进行价值评估后投保,一旦受损或发生意外,法院将提前介入,对赔偿责任及数额提供法律服务。首次为409棵古树投保“财产损失险”和“古树名木公众责任险”,树种涉及南紫薇、桂花、油杉等7类,最长树龄650年,平均树龄140年,保险金额180万元。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旨在增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受损后的及时修复,减轻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对古树名木的关注,提升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细妹 林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