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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09:56: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龙岩中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勇作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2日讯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扫黑除恶专项斗阵以来,我们刑事审判团队可谓马不扬鞭自奋蹄,一个个审判案例赢得的是闽西干群的声声喝彩。目前,龙岩刑事案件降幅居全省前列,扫黑除恶成效好评率达88.56%,居全省第二。”10月8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主任李英向记者展示了扫黑除恶成果——

2018年9月13日,龙岩市首例涉恶案件在武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018年12月29日,龙岩市首例涉黑案件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019年4月4日,龙岩市首例“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武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019年4月25日上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宣判的首例“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在新罗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每个黑恶案件宣判的法槌敲响,背后都凝聚着每一个刑事审判法官的心血,以及对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岩中院迅速成立领导小组、专业审判团队、审判指导小组,合理机动调配审判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严从快审判、“不判缓、不减轻”的打击方针之下,是龙岩市两级法院对每起犯罪事实都严把证据关,对参与其中的每个被告人的地位作用都细致厘清,让每个被告人都罚当其罪。在对案件数据分析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个可喜的“龙岩速度”:通过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协调衔接,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一审平均结案时间约为54天,二审平均结案时间约为39天。上杭法院在审理温某荣等23人涉黑案中,用12天完成了案件开庭审理及宣判;新罗法院在28天内完成了林某金等32人涉黑案件立案、开庭及宣判。

细数既有的审判案例,不难发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龙岩市两级法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注重程序法治和保障人权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所结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95人,重刑率36.54%。对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42人,占16.15%;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金额1235.41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役,龙岩市两级法院举措频频,在法治轨道内稳步前行。为了做到综合治理,推进“拔根治乱”,龙岩中院出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法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深入查找发现有关领域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农村赌博问题全面整治,严惩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18年以来,审结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83件55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重刑177人,重刑率31.6%;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5人、没收部分财产及罚金3746.14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