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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检察机关首邀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9-10-24 10:29: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4日讯 10月23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程某某等10名在校生聚众斗殴案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据悉,这是福州市检察机关在2019年8月最高检公布实施新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

在案件公开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等,侦查人员从案件侦办经过、发案原因等角度发表了意见,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就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阐述了各自意见,犯罪嫌疑人所在院校代表也就案件审查情况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了上述人员发言,并就认罪认罚、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从轻情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了解。经评议,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等10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等10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公开审查活动得到人民监督员的高度赞扬。他们表示,在对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中,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仓山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审慎态度和司法担当,感受到了司法办案的温度和人情味儿,本次活动也充分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哲娇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