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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积极打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

2019-10-25 10:18: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信得过 靠得住 离不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5日讯 不久前,永安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小马自幼缺乏父母管教,跟随奶奶生活。为了保障小马的合法权益,法院果断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出庭参加诉讼机制,指定永安市关工委工作人员林美珠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过程中,林大姐不仅及时与律师、公诉人进行沟通、交流,也不断强化对小马紧张、焦虑情绪的化解并加强法制教育和感化工作,效果显著。

对少年与家事纠纷实行社会联动调解、创设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开展送法入校园、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活动……近年来,永安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凝聚社会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成为孩子们身边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特殊关爱。

立足审判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本庭现在宣判,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教育费1000元……”日前,记者走进永安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见证了一场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

庭审理场,一张大圆桌取代了高高的法台,法官、原告、被告、代理人围坐在圆桌旁,气氛并不剑拔弩张,更像是一场家庭会议。双方在冷静商议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将继续共同抚养教育孩子。

“家事无小事,孩子牵人心。家事案件看似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最受伤的往往是孩子,因此我们责任重大。”永安法院家事与少年审判庭庭长罗志龙告诉记者,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问题儿童”背后是“问题家庭”。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积极探索家事与少年审判互联互动工作,竭尽全力帮助每一个家庭处理好纠纷,努力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

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年与家事审判的工作新格局,近年来永安法院与政法委、妇联等10个部门出台《关于合力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社会化网络机制建设,加大涉少、涉妇、涉老维权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涉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联动制度》,努力打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一条龙”和妇联、团委、教育局、关工委等“社会一条龙”联动机制。在审理未成年案件中,邀请妇联、关工委、学校、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社会调查员和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帮教,形成全社会关爱青少年的合力。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法院推行审前财产申报、审中离婚冷静期和审后柔性论理制度,对感情出现裂痕但并未破裂的家庭尽量联动合力修复关系;对感情已经破裂的家庭,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利益最大化,倡导以和谐方式调解离婚,并推动建立困难家庭子女抚养费联动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