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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一起贩卖毒品案

2019-10-29 10:1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微信贩卖“大麻饼干”获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9日讯 在野外摘取大麻叶,碾碎后与其他原料混合自行制成“大麻饼干”并通过微信贩卖……近日,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思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金某(男,29岁)、李某(女,30岁)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及一年五个月。

据了解,金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二人都有吸食大麻的行为。今年年初,金某因无力偿外债被诉至法院。为尽快还清外债,二人竟动起歪脑筋——因居住的地方野外生长着大麻,于是,两人便以野外的大麻为原料,做起“大麻饼干”的生意。为了掩人耳目,夫妻二人还专门租了栋别墅作为制作大麻饼干的“作坊”,并以一块50元的价格在朋友圈上售卖。

今年5月,厦门警方掌握到一名暂住厦门的女子向金某购买“大麻饼干”的线索。循着这一线索,厦门警方将金某和李某抓获。随后,该案件被移送思明检察院审查起诉,翻阅案件材料时,检察机关又陆续掌握到该嫌疑人另外几起犯罪证据。今年9月27日,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九起贩卖毒品事实对金某和李某提起公诉。

10月23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审判,法庭上,对于检察环节追加的八起贩毒事实被告人金某、李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也全部予以采纳,并依法判处被告人金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及一年五个月。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董文静 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