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家中财物丢失 保姆监守自盗

2019-11-05 12:2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5日讯 老人雇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不料却“引贼入室”。近日,福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梅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

?2019年4月,梅某受雇于裘某,负责照顾裘某日常生活。7月,梅某趁裘某不在家之际,使用螺丝刀将裘某卧室内的书桌抽屉撬开,将抽屉里的现金3500元和金戒指盗走。

行窃后梅某却贼喊捉贼,谎称家中遭贼,寻求民警帮助。最终,梅某承受不住内心的巨大压力,向警方承认盗窃行为。

经法院审理认为,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836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自首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郑鸿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