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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检教合作 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2019-11-07 11:1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7日讯 11月6日,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福州市检察院与福州市教育局召开座谈会,深化检教合作。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以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今年来福州市检察院深化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自今年5月份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受聘担任福州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0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24名。同时,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016年起,福州检察机关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如今,该巡讲活动已实现了将传统进校园讲课与网络“云课堂”授课相结合、全市法治宣讲全覆盖。此外,福州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完善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置措施,据介绍,长乐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仓山区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等则联合当地教育局签订了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还通报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以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情况。据介绍,2018年来,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1件92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26件1155人。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两级检察院均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如长乐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区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防治性侵等危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积极整治和预防未成人被性侵等案件;在创建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等方面,福清市检察院与福清市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在教育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规定(试行)》,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养育、教育机构中降低出现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风险。

(记者 兰国斌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