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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欧秀珠

2019-11-08 09:5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持人:欧检,您好!欢迎您来到人民网福建频道新闻直播间接受访谈。请您先和网友们打声招呼。

欧秀珠: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省检察院作为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提出要以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请您介绍一下,主要成效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欧秀珠:开展主题教育以来,省检察院把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始终聚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覆盖到工作岗位各方面各环节,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在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实效、办案水平、司法为民质效、品牌效果和队伍形象上进一步得到提升。通过主题教育,我们把取得的学习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

主持人:第一批主题教育刚期满,省检察院就出台规范性意见,为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营造良好法治发展环境。请您谈谈,检察机关如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欧秀珠:福建民营经济活跃,民营经济总量占全省GDP的67.3%,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多年来,对非公企业与公有制企业,检察机关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在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上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先后制定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受到企业界的欢迎。在主题教育期间,省检察院调研组深入民营企业一线,听取生产经营者所呼所盼,与企业家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建议,从中查找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与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存在的差距。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9月初,省检察院制定《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营造公平透明法治发展环境的意见》。出台《意见》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质效,精准对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是省检察院贯彻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主题教育的一项制度成果。

主持人: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欧秀珠:在调研中,一些企业家反映,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企业发展。“民”有所呼,我有所为。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刑事犯罪。对利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方式向非公有制企业收取“保护费”、索要财物;因经济纠纷等引发绑架、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对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以及不正当竞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坚决严厉惩治,依法快捕快诉。2017年至2019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案件580件1042人、起诉879件1548人。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民营企业副总经理伙同采购部经理职务侵占罪一案,入选今年高检院发布的首批4起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注重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手段,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7月,根据高检院部署,我们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重点监督纠正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销案件、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情形。目前,省检察院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摸底排查出一批线索,正在组织力量甄别和办理。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职工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2017年至今年7月,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168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8件;针对一些企业和个人逃避债务执行问题,监督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60件,涉案金额近1.8亿元;针对行政执法人员故意刁难企业等行政乱作为以及不作为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三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民营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违法违规经营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对于违法违规经营涉嫌犯罪的,结合办案开展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管理风险点和制度缺陷,向民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主持人:办理涉企案件,如何把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欧秀珠: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一直强调积极稳妥地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做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区分涉企犯罪“七个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加强研究分析,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二是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更加注重从经济行为危害后果综合审查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全面评估办案工作影响,尽可能把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严格落实办案“五个不轻易”做法,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审,能不羁押的尽量不羁押,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三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规范与企业交往活动,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

主持人:在提升服务质效,及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获得感方面,检察机关提供哪些便利渠道和平台?

欧秀珠: 我们抓住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法律需求等困难问题,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联系互动,推动建立新型检企关系。一是加强与工商联协作配合。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日常联络、联合调研、法律服务互动等七项协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有46个检察院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二是开展与企业常态化联系。积极拓宽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联系渠道,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听取民营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三是建立企业服务平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已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106个,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建在晋江五里工业园区的福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泉州(晋江)非公经济发展法治教育基地,为企业家、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提供警示教育,已接待人大代表、企业家和企业员工参观9500人次,收到了较好效果。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欧检。

欧秀珠:谢谢主持人,谢谢网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