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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法院高效执行获当事人点赞

2019-11-12 11:39: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标的虽小 执行力度不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2日讯 “实在太感谢了,如果不是您帮助执行,这笔货款我估计都要不回来了!这面锦旗是我送给您的,辛苦您了!”11月8日,申请人尤某向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郭福星送来一面写着“怀阳光之心执法 以利民之态办事”的锦旗,对执行局干警尽职尽责、高效快速地执行表示感谢。

2011年10月起,莫某陆续向尤某购买模板,截至2015年2月17日,莫某共拖欠尤某货款22000元,并向尤某出具欠条一张。经尤某多次催讨,莫某拒不支付剩余货款,尤某只好于2017年10月13日向永春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判决莫某支付尤某货款220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莫某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尤某遂在2018年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莫某系重庆人,因此较难掌握其行踪。但郭福星通过前期布控,加强线索摸排,终于在11月4日了解到莫某在晋江的具体行踪。

根据掌握的线索,郭福星立即出发前往晋江,对莫某进行拘传。一上警车,莫某立马就慌了,向郭福星表示自己可以马上转账还钱。在返回途中,莫某便通过手机银行将所欠款项及利息等共计24533元转入永春法院账户。当天,郭福星便告知申请人尤某相关执行情况,并通知其于11月8日来法院领取执行款。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黄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