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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检察院擦亮生态检察品牌

2019-11-27 10:13: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法治修复生态血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7日讯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深入践行“检察蓝”守护“平潭蓝”理念,抓住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一个核心”,实行办案主业、生态修复、联动机制、共赢目标“四个结合”,助推“绿岛花园”城市建设。2018年以来,办理涉及生态案件14件24人,依托提前介入机制,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涉林案件提前介入率100%,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公诉案件退查率显著下降。

“我们擦亮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生态检察品牌,既当好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监督者,更做好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平潭检察院检察长李航近日对记者说。

2017年10月7日,中铁一局集团平潭某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用电安全规定,使用旧电缆铺设,引发鹅头湾工地旁森林大火,烧毁森林180余亩,烧毁林木2万多株。

此案移送平潭检察院后,生态部门检察官多次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不仅查清案件疑点,更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如何再建绿色森林,需要检察官的智慧。”平潭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茂荣介绍,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鹅头湾多怪石的特点,虽然林被破坏了,但石头可以做特色修复。于是,平潭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同时联系专家进行修复性探究。

经过讨论,检察官们提出了一套可行性方案,他们决定在鹅头湾具备奇岩怪石特质的基础上,进一步筹建“鹅头湾法治教育园地”,并设立专门财政账户,实行财政预算监管。生态检察科科长任晋军说,确定这一修复方案后,工作很快就开展了,后期不断通过行政案件罚没款、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款、补偿金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让“鹅头湾法治教育园地”顺利建设。

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单靠平潭检察院的力量,不足以做到全面。因此,联动机制就此产生。

任晋军介绍,检察院已经做好了内部衔接,建立了生态检察与公诉、侦监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做到信息互通、线索互移、工作互助、优势互补。比如公诉部门在办理毁林案件时,就立即启动联动机制,由生态部门牵头,会同公诉部门、刑执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办案组,对于毁林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直接促成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

平潭检察院还与实验区环保、公安、海关、海警等部门建立生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探索设立检察联络室、共建海岛研究中心教育基地等方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生态联络员等长效机制。

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刘茂荣说,在平潭开放开发和建设国际旅游岛进程中,平潭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不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是深挖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运用综合治理手段督促相关单位予以重视解决。

除办案外,检察官们还通过与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乡镇及村委会干部召开圆桌会议的方式,指出管理漏洞,督促他们整改。此外,还走访实验区安监部门,建议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再次出现安全问题,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