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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民企 服务发展

2019-12-02 09:55: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检察院“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现场速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日讯 “这场‘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虽然只有短短两个小时,但干货满满,受益匪浅。我们民营企业不仅要懂经营管理,更要懂法律!”11月27日,福建福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宗铭现场一席话,道出参加活动39家企业代表的心声。

当天下午,福州市检察院、福州海关缉私局、福州市企联到福清联合举办“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为当地39家民企“把脉支招”,为企业开“法律处方”。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表示,举办这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福州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把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落到实处,推进“三个福州”建设。



福清是福州地区经济发展大市,当地民营企业较多,特别是从事进出口贸易企业多,个别企业因对有关法律和海关规章政策不了解,在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甚至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福州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会长徐诗文坦言,不少民营企业家存在重经营、轻法律学习问题。“向民营企业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很有必要,帮助大家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徐诗文说。

而在福州海关缉私局副局长邱家南看来,“送法进企业”专题讲座搭建起了平台,也搭建检察机关、海关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

讲座中,就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中涉及走私犯罪问题,福州海关缉私局法制处预审科科长付祥和现场企业代表作交流探讨。他指出,近年来,涉企违法犯罪主要呈现涉案案值显著增加、涉嫌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涉案企业呈现行业性趋势、违法犯罪形式多样化等特点。

在走私案件中,边贸渠道伪报贸易性质走私普通货物案值得警惕。2010年,犯罪嫌疑人陆某成立A公司,主要从事钢材出口贸易。2012年左右,因钢贸出口生意形势不好,陆某便拓展从越南进口冻水产品到国内销售的业务,通过越南B公司在越南采购巴沙鱼等冻水产品发往中越边境,将本应该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并缴纳税款进口的冷冻水产品,委托犯罪嫌疑人蒙某、张某等边境清关团伙从广西爱店、水口、里火等边民互市口岸伪报成边民互市贸易方式免税进境。

“这违反了海关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了进口税款,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论处。”付祥说,通过边民互市走私的商品以农、水产品居多,甚至有不法分子走私黄曲霉毒素超标的花生、来自疫区的肉类等等,这些走私犯罪活动偷逃了巨额进口应缴税款,冲击了贸易秩序和国内相关产业,甚至危及食品安全,社会危害性巨大。

当天,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林建斌结合企业犯罪成本及走私犯罪特点,向在场人员作法律知识解读。“企业经营者不能心存侥幸,为了占一点便宜,结果付出沉重代价。这就好比炒股票,一个跌停板,往往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为此,林建斌希望各企业加强法律学习、提高认识,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合法经营、依法办事。

福清新海宝食品有限公司就有过这样血的教训。“由于轻法律学习,对政策不熟悉,之前我们犯了严重错误,公司也受到重创,我们也因此付出代价,对公司是个沉重的打击。”听完讲座后,该公司刘波有感而发。

对此,张时贵检察长表示,打击走私犯罪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如果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按照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要求,从保护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权益角度出发,也可以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涉事企业自身也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同时,邱家南副局长也表示,服务企业也是海关一项重要职责,他希望企业守住底线,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加强有效监督,并增强海关与企业的有效沟通。

现场的企业代表们认为,专题讲座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做到关口前移。“这就要求我们在企业发展进程中,既要懂经营管理,更要懂法律,依法生产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意识。”福清一家水产企业负责人说。

“检察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把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到具体实践中。”张时贵检察长表示,除了送法进企业外,检察机关还要结合办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问题和法律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推进企业建章立制,遵守法律。

近年来,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福州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王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