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检察院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宽严相济 张弛有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3日讯 “为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院全面施行,我们积极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沟通,促进各方面制度的衔接。”12月4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志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施行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保障人权、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刑罚宽严相济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合特点 真诚沟通 经与司法局沟通协调,涵江检察院于2019年2月落实了值班律师制度。每周三都会有涵江司法局选派的值班律师在独立的值班律师室内,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涵江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于其他区,我们有自己的特色。涵江区是一个知名的侨乡,有大量的海外侨胞,但也有一部分偷越国(边)境人员,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刑法规定的‘偷越国(边)境罪’作为一个重点试用的罪名。”黄志军说。 此外,涵江检察院明确了将取保候审的“盗窃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作为前期的适用罪名,基于涵江区“偷越国(边)境罪”相对其他区较为频发的这一特殊情况,将该罪名也纳入了适用范围。 同案同判 精准量刑 检察官介绍,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应当在值班律师或者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与犯罪嫌疑人协商,并且明确提出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 相对精准的量刑,这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个挑战。“目前检察官的每个案件都须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量刑情况,这虽然前期会增加检察官的工作量,但是可以让大家集中学习各种类型案件的量刑方式,取长补短,在大家熟悉量刑工作后,我们就不需要都提交讨论了。”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骆志峰说。 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开始,不少犯罪嫌疑人心里都有所顾虑,但检察官用实打实的数据说明了一切。 在今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的案件中,有95%以上量刑建议都被法院采纳,新建立的内部量刑的类案量刑均衡化审查机制,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有基本一致的量刑建议,避免了同案不同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