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救助解民忧 雪中送炭暖人心

2019-12-19 10:47: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一场交通事故让两个家庭都为此受伤,但法律也有温情,日前,平潭法院法官讲述了一个司法救助如何化解“执行不能”的感人故事。

2014年的春节假期刚刚结束,陈明嘉(化名)从安徽老家来到平潭金井湾的一处建筑工地务工,陈明嘉的家属永远也想不到,和陈明嘉的这一次离别竟成了永别。

2014年3月19日晚,几声撞击的刺耳声响划破了寂静的夜。那晚,陈明嘉结束了工作,步行回宿舍途经北厝镇东壁公路公交站附近时,被胡大宝(化名)驾驶的小型汽车撞倒在地,可撞击并没有结束,没过多久,货运司机吴钦(化名)驾驶着箱式货车在经过事故路段时再次碾压了倒地的陈明嘉,并逃离现场。

天色已暗,没有人发现倒在地上的陈明嘉,接着第三次的碾压再次来临,当晚20时左右,王云(化名)驾驶着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经过事故路段时再次碾压了陈明嘉,陈明嘉在这次事故中当场死亡。

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胡大宝、吴钦负事故主要责任,王云负事故次要责任,后经平潭法院判决,上述人员要赔偿陈明嘉亲属各类赔偿金合计56万余元。

三个人、三辆车、三次碾压彻底粉碎了一个家庭,远在安徽老家苦苦守望等待陈明嘉的还有他年过六旬的母亲张大娘,他的妻子林牧(化名)和他尚未成年的两个女儿陈榕、陈妮(化名)。但是判决生效后,张大娘一家仅收到了15万元的赔偿款,还有近41万余元的胜诉权益无法得以实现。

2016年,林牧向平潭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案件移到平潭法院执行局时,执行法官立即行动起来,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努力,为张大娘一家执行到位35万余元,但依然还有2名被告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原本以为,35万元的执行款能够解决张大娘一家的燃眉之急,可万万没想到,又一场天灾让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再次蒙上了阴霾。

2018年8月,受台风影响,张大娘一家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家中房屋倒塌、一家四口唯一的经济来源——农田也遭到严重损毁,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9月因修缮房屋,张大娘不慎摔落导致残疾,林牧也因为长期辛劳患病倒下了。

如何才能为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争取到最后的6万元赔偿款呢?本以为案件执行进入瓶颈,但事情却发生了转机……

在终本案件定期财产查询中,经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林闽(化名,本案另一被告,是货运司机吴钦所属快递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银行账户有1万元,法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并对此笔款项进行了扣划。同时通知林牧对剩余款项申请恢复执行。

但是,在第二次执行过程中,林闽依然未现身。这就有点奇怪了。后来执行法官开始走访调查,发现林闽家里只有他的父亲林大爷在家,家境也十分艰苦。

执行法官了解到,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林闽所经营的公司不仅倒闭了,还欠了许多外债。现在的林闽也是四处务工,除了还债,务工所得的钱基本上都花在林大爷的病上了,这次扣划的1万元也是林闽刚刚为林大爷凑到的治疗费。

林大爷在听说了张大娘一家的不幸之后,向执行法官允诺:“我的病可以不治,我会和我儿子一起想办法先把这笔款还上。”几天后,林大爷带着一个袋子来到平潭法院,从袋子中取出钱交给经办法官,“法官,这里有2万5千元,是我现在能凑的所有的钱了。”

案件至此,还有将近3万元未执行到位,考虑到张大娘一家的困境和林闽实在无力执行生效判决的现状,经办法官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帮助张大娘一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28945元。终于,该案的赔偿款全数交到了张大娘手中,为这个家庭送去了司法救助的温暖。

(吴旭新 陈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