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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司法局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法治福州”建设

2019-12-20 13:03: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普惠民生

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近日,连江县居民李某很焦虑:公司要把自己调往福州以外地区,自己能否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李某打开 “12348福州法网”微信公众号,向在线律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在线律师通过网络平台查看了其劳动合同后,给出解答……

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不断探索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方式,通过互联网连通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社区)公共法律联络点,将四级实体平台成功串联,形成覆盖全市的实体平台网络。通过平台监控软件,福州市“148”公共法律事务中心能实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分析研判舆情信息,监督规范下级工作,确保福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稳开展。

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福州市司法局还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建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福州市闽江公证处和福清市玉融公证处2家合作制公证机构挂牌运营。同时,开通语音呼叫、视频监控两大平台,建成全省唯一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福州法网”,涵盖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民商仲裁、法考动态等七大模块。此外,推出集“咨询、办事、查找、学法”于一体的“福州掌上12348”微官网,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零距离。建成市、县、乡、村4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覆盖全市2621村(居)。

诚解民忧

践行“枫桥经验”走前头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幸好有你们帮我调解,事情才可以这么快得到解决!”日前,福州的王女士走进窗明几净的连江县东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向法律援助窗口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2016年,王女士的丈夫林某东在外打工时意外身亡。时隔两年,王女士想要再婚,却遭到了公婆的反对,他们表示,若王女士再婚,就要与她争夺剩余30万元补偿款及两个孩子抚养权。无奈之下,王女士到公共法律服务站寻求调解。

收到调解申请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展开调解。经过调解员几番耐心倾听、疏导,“对症下药”,王女士与公婆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解开了思想疙瘩。

调解,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有效手段。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构筑起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在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上,在全省率先以政府令颁布《福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探索建立现场应急处置、专家会商、多部门联动、诉调对接、衔接医疗责任保险等工作机制,总结出福州特色医调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