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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小安为大安 化平安为长安

2019-12-31 09:35: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周宁县平安创建工作的年度“成绩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31日讯 民生百事,有惠民保险撑起“平安伞”;扫黑除恶,建云平台宣传深入人心;执行痛点,借综治网格员助力解决;化解纠纷,扬“枫桥经验”开出和谐花……近年来,周宁县委、县政府秉持“积小安为大安,变平安为长安”理念,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导向,不断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致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法治建设“周宁样本”。群众安全感率屡创新高,今年上半年达到99.429%。

“平安周宁+保险”

为民守护“平安梦”

“多亏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金,不仅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更是对我们伸张正义行为的一个肯定。”11月16日上午,当陈明宇的父亲从周宁县委政法委领导手中接过5000元保险赔偿金时感慨地说。

原来,两个月前,一醉酒男子在周宁县商贸城河滨路沿路打砸,路过的陈明宇上前劝阻,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陈明宇的伤情属轻伤一级,治疗共花费40000余元。

原本一次伸张正义的行为,却让一家子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就在这时,事情出现了转机——公安机关主动到访,为受伤的陈明宇办理了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理赔手续,不仅使其拿到了赔偿金,更让他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让陈明宇从受伤到受惠的社会治安综治保险起源于3年前。

2016年12月,周宁县委、县政府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周宁县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统保协议》,约定由县政府每年出资30万元,为全县21万实有人口统一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并将此项开支纳入每年年度财政预算。该保险的推出,意味着在保险期限内,凡周宁县行政辖区内实有人口遭受抢劫、抢夺、入户盗窃、故意伤害、暴恐事件、骚乱、群体性事件及恶意破坏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自发案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的,受害人可优先获得保险补助限额内的人身及财物救济救助,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在社会治安综治保险的基础上,2017年和2018年,该县又先后推出“政府救助保险”和“和谐乡村政府救助保险”。“平安周宁的‘三道险’切实提升了周宁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政府救助压力、增强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周宁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汤健介绍,截至目前,“三道险”已发放理赔金额89.6万元,受益群众达196人次。

与此同时,该县公安局也相继推出“公安+保险”“民警+保险”“执法对象+保险”三种延伸服务。其中,为依法传唤正在接受调查的嫌疑人及周宁县看守所在押员人员购买救助保险,既解决了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的后顾之忧,也为执法安全撑起了一道“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