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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为器,安民平天下

2020-01-07 12:15: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民为邦本,法乃国器。泱泱大国,岂可无法乎?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汤汤。回望历史的长河,中华民族历经荣辱沉浮、苦难坎坷,五千年沧桑岁月积淀成如今的盛世强国,这都是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不断开拓的成果,而现今的法治建设也是实现海清河晏、国泰民安的必要环节。

以宪为纲,因时而变。韩非子曾言:“法与时移而禁与治变。”看那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创《法经》,集前人法律之大成,开秦汉法律之张本,乃中国变法之始;观公孙鞅秦国变法,什伍连坐,编制户籍,田制维新,终使“弱秦”国富兵强、一统六国;想那戊戌变法更旧俗学西方,未变其根本,“法治”依旧为“人治”,何其痛哉?而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到现今习总书记指出的“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步伐更加稳健。

宪为基石,治国安邦。民为邦本,德法兼行。法律的制定是为人民群众而服务的,既约束又保障。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只有符合人民意志的统一的规定才可深入人心。同时,依法治国要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正如康德所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如果国家的法律仅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那么国家很可能会变成一个暴力机器,众所周知,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故而,唯有将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两者相结合方可更好地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九府圜法,礼成乐备,四海刑措于成康”,而今宪法者,乃立国之重器、治国之本也,关乎百姓安乐、国家兴盛、民族兴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的法律建设亦应顺应时代发展,因时而变,吐故纳新;法治入宪,从根本上彰显“人治”向“法治”转变的历程;尊重和保障人权,以民为本,将人民群众的意志凝铸在法治建设的诗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切实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步入新征程。

从夏朝的禹刑到现存最古老、最完备的唐律;从近代中国不甚完备的法律制度到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经多少辛酸坎坷、多少辉煌岁月,如今中华民族正昂首屹立于世界的东方。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中华民族法治建设事业还需砥砺前行,吾辈自当上下而求索。

无数的法律人凝成一支公平正义之师,他们拿起法律武器,在那无硝烟的法案战场上厮杀拼搏;他们怀揣着悲悯敬畏之心,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竭尽全力维护无数人所向往的光明正义。非常荣幸,我是他们中的一员。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们自当心中有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法律威严,坚定法律信仰,弘扬法律精神,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吾辈当自强,有志青年可担纲,故以宪为器,安民平天下。

(闽江学院法学院 景易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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