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鼎法院深化机制改革打造执行新模式

2020-01-13 09:55: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验员”:实现内外联合“质检”

2016年初,为解决当事人“找不到执行法官”“投诉无门”等问题,福鼎法院率先在全省成立执行服务中心,将执行工作从幕后搬到台前,为当事人办理执行案件事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缪法官,真是谢谢你了。”今年9月5日,坐在轮椅上行动不便的罗某,在该院执行服务中心对法官缪霄晖说道。

原来,罗某是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2011年底,罗某的丈夫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从外地前往福鼎,不料途中被陈某驾驶的大型货车追尾。当时,两车冲出道路撞向路边的民房,坐在副驾驶室的罗某身受重伤。

该案执行立案后,陈某及其物流公司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仅拿到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罗家的生活一时难以为继。执行服务中心值班执行员朱轶当天便依据罗某提供的信息制作成《专项执行任务单》,分为上下两联,随后进入执行指挥中心流转,上联流转至案件承办人缪霄晖手中进行处理,下联则由指挥中心存底落实督办。

缪霄晖说:“我们实行任务单销号制,只有等陈某的房产变现了,案件执结了,我才能拿着任务单向指挥中心销号。”

任务单销号制,是福鼎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的又一举措。当任务单上联流转至案件承办人手中后,该院执行指挥中心依据任务单下联,实时进行跟踪、督办,并实行“一日不办结、一天不销号”。

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该院领导就可以实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敷衍懈怠、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进行严肃问责;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性执行的,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

“是否切实解决执行难,不仅靠执行数据验证,更要通过当事人的肯定认证。福鼎法院建立执行服务中心,就是树立一面双面镜,将当事人的诉求反映都放在上面,每一名执行员都要对照这面镜子检视自己的工作,这才能发挥内外联合‘质检’的作用。”福鼎法院院长王锦熙说道。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刘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