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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更早些

2020-01-13 10:48: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强化多方监督制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根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大多不懂法律,司法机关强化权利保障、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对这一制度的适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值班律师经费,通过动态值班与固定轮值相结合,实现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全覆盖。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在79个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其中泉州市11个基层检察院、8个看守所均派驻值班律师。福清市检察院开创政府购买、分阶段补贴新模式,积极探索值班律师转为辩护人、值班律师反馈评价机制等做法。福安市检察院联合法律援助中心,结合一村一律师制度,推动形成以法律援助律师为主、进村律师为辅的值班律师制度。惠安县检察院建立值班律师信息平台,及时在线发布需求信息,响应率100%。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福州召开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节奏较快,证据审查规则从简,控辩双方达成从宽合意,法院一般采纳量刑建议,社会上有的担心会否发生“花钱买刑”“权钱交易”等司法不公或冤错案。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和警惕,始终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始终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确保办好案件、防止滥权。

为此,我省检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加大案件流程公开和文书网上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法律文书17841份。加强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对部分拟不起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实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全年公开审查55件。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 依法落实从宽从轻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犯罪并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国家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全省检察机关从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起诉必要性裁量、量刑从宽兑现等多个层面,确保从宽处理落到实处。

宽减羁押多阶段从宽。将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对在押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关多久判多久”。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18364人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955人变更强制措施。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对因客观原因无法达成和解的轻微故意伤害等案件,由犯罪嫌疑人预缴一定数额赔偿金后进入羁押必要性审查环节。

宽免起诉审前分流。依法发挥不起诉的审前分流和过滤作用,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2094人。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孙某某等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教育引导,促使其认罪悔罪,积极补植复绿、恢复生态,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取得较好效果。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不起诉人推行“以禁代牢”“以训代罚”“以教代刑”,多方合力帮教。

宽缓建议量刑从宽。起诉时,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特别是确定刑量刑建议。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对26664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0.61%。龙岩市检察院对本市占比65%的故意伤害等8类案件近三年量刑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推动精准量刑工作。石狮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制定危险驾驶案量刑标准,该院全年对106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