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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1-14 11:10: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关键词: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案例】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在突然爆发的山火“轰燃”中,参与抢险救灾的27名森林消防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殒身火海,献出生命。

然而,顺昌县的黄某却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5日期间,多次使用QQ及微信账号在10多个群内发表不当言论,辱骂在四川牺牲的消防烈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侵犯了消防英烈的名誉和荣誉权。

2019年8月20日,由顺昌县检察院提起的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解读】

福建是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从试点到全面推行,福建检察公益诉讼的枝芽藤蔓已延伸覆盖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方方面面筑起坚强的法治保障,也为公益诉讼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福建样本”。

去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28份,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40次,为开展公益诉讼创造了良好条件。一年来,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101件,提起公益诉讼68件,督促治理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27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300余吨,督促追回各类资金11.18亿元。着眼共同解决问题,努力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通过检察建议、告知函等,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93%接受检察监督的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依法履职。我省运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促进解决公益难题的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毁林现场,核实证据材料。

关键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例】

2019年4月,公安机关对李某、王某等8名被告人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罪等不同罪名移送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王某等2人对其涉嫌非法采矿及被追诉的几起寻衅滋事事实,不认罪也不赔偿。

经过检察官的几番释法说理以及两名被告人家人的劝说,王某等人终于在开庭前3天向检察机关表示认罪认罚,并赔偿损失。至此,全案8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案件在2019年7月4日开庭,仅用一天时间就审结,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解读】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降低司法成本,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积极开展刑事和解、社会调查评估、派驻值班律师等工作,全面收集审查罪轻、罪重的量刑情节和证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6417件33485人,占同期办结案件数50.6%。客观公正提出量刑建议27993人,法院采纳率92%。对8581件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平均办案时间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