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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之花”绽光华

2020-01-14 12:12: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4日讯 惊天动地的伟业并非人人都能做到,那些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悄然绽放光华的,同样是一个时代的英雄,而霞浦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信息中队中队长陈莹,便是这样一位“经侦之花”。

从警12年来,陈莹坚守经侦岗位,用奉献书写担当,2012年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亮剑”行动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霞浦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三等功,并多次受到宁德市公安局、县政府的嘉奖。

陈莹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

好家风培养好性格

今年35岁的陈莹,成长于警察家庭,父亲生前是霞浦县拘留所所长。身为一名转业军人,父亲从小对她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5分钟洗簌穿衣,10分钟吃饭。遇到任何事,都不允许用哭解决问题。”陈莹说,父亲对她的影响很深,这些习惯保留到了现在,让她养成了干脆利落的性格,一旦认定一件事,便会拼尽全力去做。

2005年,陈莹父亲工作时突发疾病,因公牺牲。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母亲悲伤过度彻底病倒了,家庭重担落在了正读大二的陈莹身上。为了照顾母亲,陈莹半工半读完成学业后,回到霞浦,接过父亲的“接力棒”,成为霞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一名内勤民警。白天忙着上传下达、汇总整理档案、登记制作台账,晚上回家还要照顾久病缠身的母亲,但陈莹从未喊过一声累,有过一句抱怨。这些年,陈莹母亲陆续完成了三次大手术,每次她都陪在身边。等手术结束,陈莹又立刻投入工作,连续加班一两周直至把手上的事情如期甚至提前完成。“从小看着父亲为公安工作的付出,当自己从事这份工作后,只想更加努力去做好,不愿给父亲丢脸。”陈莹说。

近年来,随着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增加,经侦大队需要一名女侦查员专门负责女性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押解工作。已从事内勤工作四年的陈莹主动表示,她想挑战自己,参与办案。

2011年,陈莹刚接触办案工作,感到十分茫然,但她很快调整自己,从做笔录开始,一边积极向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一边查找并收集大量关于经侦犯罪的文献资料进行学习。陈莹有一本笔记本,专门记载了在全国经侦工作中侦办过的案件罪名,还附有相应的释义及个人办案经验总结,通过剖析案件的规律特点,提炼技战法,为下次遇到同样案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