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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检察院受理福州首起买卖医院出生证明案

2020-01-16 10:17: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向福州市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2019年12月23日,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复函,函件对此前马尾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做了回复。

回函背后是一起涉及拐卖儿童以及非法买卖医院出生证明的案件。

马尾区检察院受理的福州市首起买卖医院出生证明的案件,涉及亲生亲卖、医院非法鉴定婴儿性别,诸多敏感信息的综合,让这起案件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2019年10月4日,马尾区检察院就该案件对几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拐卖儿童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底刘某与张某同居怀孕后,便通过QQ群寻找需要领养孩子的“买主”,并于2018年联系到周某。

2018年3月,刘某、张某联系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的林某,林某及其女友通过网络联系到需要购买《出生医学证明》的李某夫妇。

2018年3月13日,张某、刘某至福州待产,由林某及其女友照顾二人生活起居并约定,林某及其女友为张某、刘某支付住院手术费、路费、伙食费等,作为相应对价,张某、刘某将《出生医学证明》卖给林某及其女友。2018年4月9日,刘某按照林某及其女友的要求,以李某妻子的身份信息在福州某民营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并于当日下午产下一名男婴。

产下男婴后,刘某与张某随即联系“买主”周某到福州来抱孩子。2018年4月13日,刘某与张某要求周某支付人民币40000元将孩子抱走。其后,周某将该男婴带回江苏与丈夫共同抚养,并为该男婴取名申报了户口。

2018年4月17日,林某将办理好的出院证等材料交给需要购买《出生医学证明》的李某,李某在福州某民营医院领取了载有自己所领养的儿子名字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并支付人民币37000元给林某作为报酬。2018年4月26日,李某夫妇凭借这份购买来的真实有效《出生医学证明》,为其领养的儿子进行了出生申报。

2019年1月22日,林某及其女友在马尾区被民警抓获。2019年3月22日,亲生亲买的刘某、张某在武汉市被民警抓获。2019年4月3日,民警赴江苏解救出被拐卖的孩子,并将孩子先后交由福州市某福利院、某民营机构临时照料。

2019年10月,马尾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对被告人刘某、张某以拐卖儿童罪、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林某及其女友以买卖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拐卖儿童案件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也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要点之一。马尾区检察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保持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案件高压势态的同时,高度重视保护儿童权益。

“《出生医学证明》记载了婴儿父母亲的身份信息以及婴儿的性别等信息,是每一位新生儿的唯一身份证明。倒卖证件的林某能以‘张冠李戴’的方式换取真实有效出生证明,说明涉事医院存在产妇身份信息审核不严的问题。同时说明有医疗机构为产妇违规做胎儿性别鉴定,这样林某才能准确将载明男性性别的婴儿出生证明,卖给需要男性婴儿出生证明的买主。”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瑜介绍。

为了督促医院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共同保护儿童权益,2019年12月5日,马尾区检察院向福州市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入院登记产妇身份证件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由他人领取不对应《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院管理不规范、部分诊所违规进行产前胎儿性别鉴定等问题进行整改。

2019年12月23日,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函检察院,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表示已立即整改,已向全市通报有关情况,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并拟定对涉事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