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勖我承家獬豸冠

2020-01-16 11:3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刘光第的司法追源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八月十三日,京城菜市口。

一个文质彬彬未满四十的官员面对屠刀拒不下跪,凛然质问监斩官刚毅:“为何未经审问就杀我?!”刚毅无言以对。他追问:“按照大清祖制,就算是强盗,临刑之前若是喊冤,也应当重审!我死不足惜,你们置国体于何地,置祖制于何地?!”这位即将殉难却依然念念不忘“朝廷法度”的人,就是“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

众所周知,刘光第是四川富顺人。而鲜为人知的是,他的祖籍在福建武平县,属清初“湖广填四川”客家后人第七代。

就在戊戌变法前3年,1895年旧历四月,正当甲午战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刘光第忧闷之际接到武平族亲邀请,八月从天津乘船南下,回到闽西武平湘湖寻根祭祖(“省墓”)。刘光第在武平逗留了约4个月,次年春离开湘湖,六月回到北京,历时近一年,成为蜀地宗亲中200多年来第一个圆了返乡祭祖梦的人。他在湘湖村及周边留连忘返,并写下大量诗文,其中,不厌其烦地反复提到一个人:刘隆。他自认是刘隆的第十七世孙,对这位先祖无限敬仰、推崇备至,字里行间,几乎处处以自己身为刘隆的裔孙为荣,以刘隆的品行功绩为自己效法的榜样。

比如,他在《七律·南来》中写道:“南来犹作故乡看,暂到湘湖意已欢。丘垅四朝身已拜,桧松千尺祖曾攀。逢人竞说猴狲地,勖我承家獬豸冠。忽忆海疆新割去,愁时不觉涕[汍]澜。”在诗中,刘光第表示,族亲争着向他提起祖先刘隆之墓“猴狲地”,勉励他要好好传承他头戴獬豸冠公正执法的家风。

刘隆是谁?他是“明进士、山西都察院、加升大理寺卿、总督边储”,明洪武十年(1377年)生于湘坑湖,父母均为农民。刘隆26岁乡试中举人,因“靖难之役”,张榜公布时为癸未科举人;28岁登甲申(癸未科)会魁二甲进士,被任命为江西南昌府推官,掌管一府刑狱,不久调任广西太平府。而巧的是,刘光第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癸未科参加会试中进士。对此,光第显然既讶异又自豪,在武平祭祖期间专为刘隆祠写下14副楹联,其中一副写道:“十八世祖孙同年乡会;数千里闽蜀一脉源流”,堪称浑然天成——相隔十八世的祖孙俩,在同一个干支年(癸未),一个乡试中举,一个会试中进士,就像闽蜀两地刘氏一样,闽是源,蜀是流。另一巧合是,祖先刘隆一直是司法官、执纪官,如今后裔刘光第任刑部主事,同属司法官。

刘隆先后任河南道监察御史,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山西按察司佥事,大理寺卿、总督边储等职,均受到朝廷和百姓的好评。他善于断狱,政简刑清,还毅然上书为青田百姓的反抗暴政之举辩白,请求“诛首恶,宥其余”,使明成祖收回“血洗青田”的成命。事后,民众竖碑镌石以资感念。升任大理寺卿、总督边储时,山西因连年灾荒导致边粮欠缺,刘隆根据丰歉贫富,适时劝征,既确保了边粮充足,又不扰民,民众称颂他“丰棱慈惠,绩著芝田”。晚年告老还乡,设义仓优恤贫困乡亲,办学堂资助贫困学子。朝廷特准在县衙前建立“风宪坊”以旌表。

光第诗书俱佳,少年中进士,生活清贫而依然为官勤慎清正。当时刑部受贿成风,他却一尘不染。而从他留下的诗文楹联看,他一生的道路,除了个人选择,显然还深受先祖刘隆的影响。他赞颂刘隆“吴西粤西山西服官异地;推宪巡宪臬宪弼教宁人”“黄甲科名光增豸服;青田功德刻炳螭蚨”,断言“疏救千万人子孙必达;庙垂数百载栋宇重新”。所有这些,又何尝不是在鞭策自己,要慎恤国家法度,胸怀天下苍生,为司法官增光,留美名于后世?

(林永芳 作者系中国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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